全院职工:

根据通辽市总工会文件《通辽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院工会开展2024年度的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院在职职工。

二、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

(一)符合建档标准的情况:

1.深度困难职工,具体是指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科区864元)的职工家庭。

2.相对困难职工,具体是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以内的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职工,具体是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病种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和地方政府公布的重大疾病、地方罕见病病种目录)等意外,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然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

以上意外致困职工的认定,需由各旗县市区工会结合实际指定认定办法,或以一事一议形式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

(二)不符合建档标准的情况:

1.家庭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2套住房有以下情况的除外:2套住房中有不能使用危房的情况,2套住房人均面积未达到当地最低住房标准的,2套住房中有在农村及边远地区拥有不能注销产权且未形成经营性收入的。

2.拥有或经常使用各种机动车辆的(残疾、患病职工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除外)不纳入深度困难职工档案。家庭有两台(含)以上机动车、或申请困难职工时机动车估价超出10万元的,不纳入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有两台(含)以上机动车的不纳入意外致困职工档案。机动车辆转让后无法办理过户且有相关法律证明文件的、报废后无法注销但能提供车辆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的,可不算在内。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存在以下高消费行为。具体消费行为包括:自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头等舱、公务舱,列车软卧、一等(含)以上座位,轮船二等(含)以上舱位;自费在四星级(含)以上宾馆、酒店、会所、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进行消费;自费出国(境)留学或者在高收费民办、私立学校就读;家庭成员自费出国(境)旅游;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意外致困职工如在意外发生前存在上述行为,也可建立档案。

6.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及说明

1、个人申请。由职工本人向院工会提出书面申请,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签署《困难职工承诺书》《困难职工经济核对授权委托书》。经院工会入户实地走访、调查核实,经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困难职工建档审批表》,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上报材料。困难职工需准备家庭基本资料和导致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1)基本资料。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申报之日前连续6个月(含)以上家庭收入及必要支出佐证材料复印件。

(2)生活困难相关材料。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或其他低收入证明。

(3)子女上学相关材料。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未核算过的学费、住宿费、必要长途路费等单据复印件。

(4)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相关材料。诊断证明复印件、医疗凭证复印件、医嘱或正规且符合逻辑的购药费用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5)遭受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的需提供照片或相关部门认定书等。

(6)其他相关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单位证明、就业失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各级工会文件规定可作为佐证的材料。

四、材料上报地点及联系人

请符合条件的职工将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于6月20日前报送至院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报送地点:盲人按摩学校209室

联系人:李宇昕

联系电话:15144990009(微信同步)

附件:通辽市总工会2024年困难职工申请表

          

                     通辽市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附件                通辽市总工会2024年困难职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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